深圳市丰晟农副食品有限公司执行采购源头控管标准
我司配送食材严格按照《国家食品卫生标准》、《食品卫生法》和《动 物检疫法》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,保证卫生安全,确保做到安全、健康、无 毒,无害。蔬菜水果类属于无公害蔬果,保持产品本身的色泽和新鲜度,无 黄叶、腐烂、泥沙等现象;冷冻与干货类均做到不超过保质期限的 2/3,且 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;鲜肉类来源渠道为国家许可合法的屠宰工厂,检验 检疫证件齐全合法,当日集采,新鲜配送。
我司坚持按《供应商审查管理制度》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质、货物、服 务等管理,严格规范《原材料索证管理制度》,所有采购的产品,都要求供 应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食品流通许可证、食品经营许可证、检验检疫证等 合法的资质。对合格供应商采取不定期考察,从生产能力、环境卫生、产品 质量、市场信誉、品牌的知名度等方面,对其进行综合考评,不达标的坚决 取消供应商资格,多方面综合评定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和货物输出安全性,从 源头上确保原材料来源渠道的合法性和可溯源。
一、安全生产
按质量体系要求做到源头控制,资质证件索证齐全,严格实施产品环境、 源头、入库、出库的四级检测,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。 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标签标明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家、地址、生产日期、 保质期、保存条件、食用方法等必要的产品信息。 在运输过程中,若破损、变色、污染、异味的货物立即予以更换。服务 人员持健康证上岗,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培训。
二、服务质量
我司销售的产品均经卫生防疫、质检等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检验检疫,承 诺任何时候都不会销售假冒伪劣、过期变质的产品。 我司对每个产品均进行严格的索证索票审查,且严格实施源头、入库、出库三个环节的检测,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。
三、产品保障
1、蔬菜类:新鲜嫩绿、无黄叶、无菜虫,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, 蔬菜不带根,不带泥,符合食品卫生要求。
2、鲜肉类:必须是放心肉,有动物检疫及屠宰证明,肉质新鲜,不打水, 无病毒,符合食品卫生要求。
3、鲜鱼类:必须生猛鲜活,须杀好鱼、鱼麟刮除去除内脏、鱼鳃,去除 腹内黑膜,肉质新鲜,无病毒,不含有害物质。
4、家禽类:有动物检疫证明,表皮光滑,新鲜肥美,无内脏,不打水, 无病毒,符合食品卫生要求。
5、蛋 类:新鲜,无变质,无臭蛋。
6、冻品类:有出厂日期、保质期、品质优良、包装完好、无异味和病毒。
7、卤货类:正规知名厂家、色香味美,无异味、腹肉干水、全面烧熟、 无病毒、符合卫生要求。
8、水果类:个头均匀,无斑点,无破损,果实成熟,味道纯正。按指定 品牌及合理报价及收货。
9、调味品类: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,有商标牌号,注明生产日期、 产地、保质期、包装规格、有 QS 标志。
10、豆制品类: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。
四、采购渠道
公司积累了一大批规模大、信誉好、长期合作并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的优质供应商。通过执行《供应商管理机制》审查管理供应商,坚持严格的 原材料索证管理制度,杜绝选择无资质、不能提供索证的供应商和原材料, 正真从源头上确保原材料来源渠道的合法性和可溯源性。同时不定期对大宗 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,从多方面综合评定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和货物输 出安全保障。
1、蔬菜瓜果类:全部自大型的“无公害”蔬菜基地,所有产品均经过检测、 无残留农药、无虫眼、无黄叶、无毒无害,保持良好色泽和新鲜度。
2、鲜肉(猪肉、牛肉)类:来源于政府指定合法的肉联厂,有正规的检验 检疫手续,保证安全、新鲜。
3、冷冻水产品类:正规供货渠道,按严格的检测程序,做好甲醛等危害指 标检测,确保出品安全。
4、豆制品类、调配料、米面类:采用正规厂家生产,审查相关资质证件齐 全,杜绝假冒伪劣商品。
五、原材料索证承诺书
我司为确保配送给客户的食品及原材料的卫生安全,特作出以下承诺:
1、制定严格的食品及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,由经过食品卫生质量相关知识 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的采购和验收工作。
2、严格把好食品及原料进货关,进货渠道正规,不采购无证照经营单位或 流动摊贩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,不采购《食品卫生法》第九条规定禁止 生产经营的食品。
3、采购食品及原材料时索取发票购物凭证。定点向供货方采购的,签订有 确保食品及原料卫生质量条款的采供协议书,索取供货方有效卫生许可 证、营业执照(进场交易证)复印件。向供货方批量采购的,同时索取 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、同批次产品的检验(检疫)合格证明复印件。
4、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建立索证台帐,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材料品种为: 畜禽产品、蔬菜、豆制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用油等。建账内容报告:采 购日期、品名、供货单位、数量、卫生质量或来源证明资料(食品卫生 许可证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、发票或数据等采购凭证)。
5、采购食品及原材料时检查索证资料、标签标识及感官质量,坚决杜绝采 购未经兽医卫生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、无证照加工豆制品、农 药超标的蔬菜、劣质食用油、不合格调味品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毒有害 的产品